【時報-台北電】亞太電(3682)公告公司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寄送起訴狀。
原告為亞太電公司股東李映怡,被告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確認亞太電信於民國111年4月15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所通過之討論案「本公司擬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決議無效或應予撤銷。
亞太電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截至目前對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亞太電表示,尊重股東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及提起訴訟,惟公司執行本合併案(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臨時會討論決議本合併案)均遵循法令規定,並顧及長遠之股東權益與員工工作權等,股東臨時會之召集程序與決議方法等,亦均依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無適法性等疑慮。(編輯:沈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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