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針對市場傳出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宣布今年4~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對此說明,已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若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保費,則保險契約即成立。
金管會表示,產險公司推出的防疫保單均為1年期、且為不保證續保性質,故保險公司對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不過,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若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內容提供保戶選擇,。
金管會指出,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單設計多為費用補償,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可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的合理性進行商品調整。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