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R1日前書面舉行受益人會議,討論更名、變更信託契約及計畫、受益人同意處分不動產及配息頻率由一年縮短為半年等,其中處分不動產案因無效票過近51%,未能過關。
新光R1不動產管理機構晶華公寓大廈管護表示,主要是現行法規要求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若處分基金內資產,本金部分當年度不得分配,但處分利得必須在當年分配給受益人,當初提案是希望處分新光R1舊有、難以更新的不動產,再把處分所得用來買進新的標的,提升基金受益率,若收益必須當年強制分配,依現在不動產市價,很難再買到新的標的。
舉例來說,如新光R1賣掉其中一筆不動產,連本金加處份收益共200億元,帳列成本100億元必須保留,但處分利益100億元當年度必須分給受益人,晶華管護認為剩下100億元本金,恐難買到更好的不動產標的,所以若法規沒有變更,則「騰籠換鳥」計畫暫時無法執行,所以受益人在此議案上多投廢票,造成無效票過半,五議案中僅此案未過關。
新光R1在2021年確定更換不動產管理機構,由新光集團關係企業新昕國際,改為晶華管護,本月受益人會議就以重度決議,將基金名稱更改為樂華,同時通過變更信託契約、變更信託計畫、配息改半年一次,在變更信託契約部分是將逾16年的信託契約內容,增加現今法令允許的事項,如投資海外不動產、開發型不動產、依信評拉高借款上限等。
原新光R1共有六大不動產,即新光天母傑仕堡、台南新光三越、南京東路三段新光國際商業大樓、建國北路的台証金融大樓、中山大樓及信義華廈,以保守方式鑑價,每個標的都在15~100億元間,合計254億元,若以市價計算,更將遠超過目前估價,尤其天母傑士堡最為值錢,但晶華管護表示,由於無法騰籠換鳥,所以暫時不會處分資產池內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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