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全國核電廠目前共有約57230噸核廢料,日本經濟產業省正在考慮修改現有的一項禁止放射性核廢料出口規定,希望委託海外企業處理3種被歸為放射性核廢料的大型設備。

據共同社16日報導,根據日本多家電力公司的消息,日本經濟產業省正在考慮修改規定,希望將國內核電廠反應爐廢爐後的3種大型機器出口至海外處理,它們分別為可利用反應爐熱量發電的蒸汽產生器、提高原子爐回流水溫的供水加熱器、用於儲存和運輸廢棄核燃料的容器。

截至上月底,日本全國核電廠共有約5萬7230噸屬於上述3種類型的放射性核廢料,根據日本《外匯及外國貿易法》規定禁止出口。不過,經濟產業省正在研究制定例外規定,允許電力公司委託海外承包商處理某些大型設備,條件是接收國可再次利用這些設備。

日本預計將從2020年代中期開始加速核反應爐的退役,放射性核廢料也隨之增加。據《日本時報》17日報導,批評人士認為,不應將日本的放射性核廢料運至其他國家,而應通過改進相關處理技術在國內實現回收此類核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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