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由於有去年先例,讓不少任職於「內需產業」的勞工人人自危,擔心會被減薪或資遣;疫情嚴峻期間,若不幸遭公司資遣,政府提供的失業給付將為勞工緩一時燃眉之急,至少能夠領6個月,且勞保局提醒,找到新工作提前就職,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後,也能領取就業獎勵金津貼,即尚未領完的失業給付的50%。

去年疫情爆發衝擊內需產業,致使失業人口飆升,全年失業率來到3.95%,逾47萬人失去工作;近期本土疫情死灰復燃,本土個案破千例創新高,人力專家楊宗斌分析,今年企業普遍看好明顯「有感復甦」,甚至期盼年底邊境解封,但最近疫情突升,前景充滿不確定性因素下,企業對徵才、加薪將更加保守。

楊宗斌續指,職涯發展的不確定性增加,特別是任職於「內需產業」的勞工,對工作的危機感更大,所得減少可能會是最嚴重的一群人,除了需要擔心獎金、分紅縮水外,甚至還要害怕被資遣或減薪。

疫情嚴峻期間,許多人因此被資遣,手頭更加吃緊,而此時則有至少能夠領6個月的失業給付,為勞工帶來及時雨,只要符合四個條件包括:一、非自願離職;二、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且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三、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四、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但有民眾表示,目前已經領2個月的失業給付,最近有一家條件不錯的工作機會,但又捨不得尚未領完的4個月失業給付。

勞保局解釋,為了鼓勵勞工提早就業,就業保險還設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工只要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三個月以上,就可再請領尚未領完的失業給付的50%。

舉例來說,依上述民眾已經領2個月的失業給付,如果再度受雇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就可以請領2個月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也就是沒領完的失業給付的50%,如此一來,不僅找到工作、有穩定的薪資,且還能再領一筆就業獎助津貼,比領完4個月獎金錯失好工作要好上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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