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由於有去年先例,讓不少任職於「內需產業」的勞工人人自危,擔心會被減薪或資遣;疫情嚴峻期間,若不幸遭公司資遣,政府提供的失業給付將為勞工緩一時燃眉之急,至少能夠領6個月,且勞保局提醒,找到新工作提前就職,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後,也能領取就業獎勵金津貼,即尚未領完的失業給付的50%。
去年疫情爆發衝擊內需產業,致使失業人口飆升,全年失業率來到3.95%,逾47萬人失去工作;近期本土疫情死灰復燃,本土個案破千例創新高,人力專家楊宗斌分析,今年企業普遍看好明顯「有感復甦」,甚至期盼年底邊境解封,但最近疫情突升,前景充滿不確定性因素下,企業對徵才、加薪將更加保守。
楊宗斌續指,職涯發展的不確定性增加,特別是任職於「內需產業」的勞工,對工作的危機感更大,所得減少可能會是最嚴重的一群人,除了需要擔心獎金、分紅縮水外,甚至還要害怕被資遣或減薪。
疫情嚴峻期間,許多人因此被資遣,手頭更加吃緊,而此時則有至少能夠領6個月的失業給付,為勞工帶來及時雨,只要符合四個條件包括:一、非自願離職;二、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且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三、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四、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但有民眾表示,目前已經領2個月的失業給付,最近有一家條件不錯的工作機會,但又捨不得尚未領完的4個月失業給付。
勞保局解釋,為了鼓勵勞工提早就業,就業保險還設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工只要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三個月以上,就可再請領尚未領完的失業給付的50%。
舉例來說,依上述民眾已經領2個月的失業給付,如果再度受雇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就可以請領2個月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也就是沒領完的失業給付的50%,如此一來,不僅找到工作、有穩定的薪資,且還能再領一筆就業獎助津貼,比領完4個月獎金錯失好工作要好上許多。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