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每月4萬5,000元提高到5萬元,今年底選舉後新一屆村里長就適用。
由於村里長事務費22年未調整,立委指出,考量軍公教已經多次調薪,加上村里長是地方最基層單位,近年來還承擔防疫工作,因此提案調整村里長事務費,每月提高5,000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月底完成初審,今日院會完成三讀,年底新一屆村里長上任後就能適用。
另外三讀條文也刪除原條文中關於事務補助費限於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等限制,放寬使用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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