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炒作房價,去年底內政部原擬祭出「炒房關三年條款」重拳,未料卻引發不動產界強烈反彈,認為不符比例原則,行政院在與民進黨籍立委溝通後,考量社會爭議過大,且可能造成反效果,無法達到嚇阻炒作,沒有必要再堅持對不當炒作房價者課以刑責,於是最後關頭大逆轉,「炒房關三年條款」喊卡。
房價居高不下,去年下半年以來,投資客揪團炒房牟取暴利更是層出不窮,為遏止不當炒作房價,去年底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嚴懲炒作房價,一是祭出「行政罰」,對於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炒作行為,處罰100萬至500萬元;二是祭出「刑責」,對於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隨後,行政院快馬加鞭在今年1月下旬審查完成「平均地權條例」相關修正草案,維持「炒房關三年條款」,盼能杜絕炒作房價,並向蘇揆簡報。不過,此時社會對於炒房是否該關三年卻出現很多雜音,不動產業者更透過各種管道展開遊說,因此蘇揆指示內政部加強和民進黨立院黨團溝通,取得共識。
內政部和民進黨團一個多月來溝通過程中發現,社會上對於「炒房關三年條款」爭議相當大,且實務上,如果要對惡意重大炒房行為課以「刑罰」,必須先行撤銷「行政罰」,不但曠日費時,刑責如果在六個月以下又可以易科罰金,結果可能造成反效果,「刑罰」最終懲罰程度竟不如「行政罰」,根本無法達到嚇阻炒作效果。
因此,行政院決定以「行政罰」替代「刑罰」遏止炒作房價,同時也加重十倍,將最高罰款從500萬元提高到5,000萬元,以達嚴懲目的。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