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熙國際擬私有化並撤銷於港交所之上市地一案,業經24日開曼群島法院會議及香港股東特別大會決議通過,在台上市的精熙-DR(9188)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3第9項第1款情事,將於3月18日終止上市。未來精熙-DR下市後,在台交易的TDR將剩下10檔。
證交所表示,精熙-DR的最後交易日為3月3日,即自3月4日起於證交所集中交易市場停止交易至3月18日終止上市止,於3月4日仍持有之精熙-DR,將依原上市地國法令以及協議計畫按每單位(代表1股原股)0.999港元之代價參與該私有化及下市計畫,存託機構將扣除必要費用後,支付註銷價款淨額予精熙-DR持有人。
精熙國際在台存託機構中國信託銀行及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等相關機構,將會持續配合辦理後續TDR持有人服務事宜。投資人亦可逕至證交所網站首頁(http://www.twse.com.tw)查詢精熙-DR持有人重要權益通知信函」,以充分了解各項權益保障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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