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農曆春節為張羅年貨、伴手禮、準備年菜食材及團聚圍爐的重要節慶,行政院食安辦提醒民眾留意食安,包括選購年節食品時應掌握食材包裝完整、標示正確性及惜食三原則,烹飪時則應把握「五要」原則,才能安心吃年菜慶新年。
食安辦指出,選購年節食品首要確認食材包裝完整及標示正確性,包括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密封包裝完整的乾貨食品,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散發出異味或外觀有破損、內容物外漏等外觀異常的產品。
其次,選購包裝食品時,應注意產品外包裝須明確標示內容物名稱、有效日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及營養標示等資訊,同時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期限內,並注意有效日期是否有塗改痕跡。
此外,惜食惜福有「三好」不浪費,包括食材「買得剛剛好」並妥善貯存、掌握「先購買先料理」原則,料理時適量烹煮「煮得剛剛好」、避免食材浪費產生過多廚餘,以及到餐館點餐應考慮食量「點得剛剛好」,若有剩餘菜餚可考慮打包帶回,惜食也惜福。
食安辦指出,民眾無論是備年菜、訂購年菜或到餐廳圍爐用餐,都要多注意飲食衛生。此外,應避免購買過多食材,導致冰箱貯存溫度不足、造成微生物生長與繁殖,同時應避免生食,海鮮或貝類水產品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
食安辦進一步指出,年菜烹調時應把握「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徹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等「五要」原則,歡慶節日之餘仍要留意食安,才能安心吃年菜慶新年。
食安辦提醒,除了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外,亦須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如廁後及處理食品前後均應徹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妥適包紮處理。同時,食材保存應低於7℃,不宜在室溫下放置食材過久。
再者,處理及盛裝生熟食的器具應分開,未經加熱便可食用的蔬果類產品,在洗滌或裁切時要特別注意避免交叉污染。而海鮮及肉類產品應徹底加熱,不食用未煮熟的禽畜水產品,特別是貝類水產品應徹底加熱後再食用,切勿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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