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於本月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相關配套法令,提高酒駕刑責。而總統府已於28日發布,依規定酒駕新法今日生效,民眾春節行車上路,將適用酒駕新規。
立院日前三讀通過酒駕相關修法,將酒駕未肇事刑責由2年提高為3年以下,10年內2度酒駕累犯將公布姓名、照片,同行者連坐處罰1.5萬。
依照《憲法》規定,立院法案通過後,應移送總統府及行政院,總統應在收到後10日內公布。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明定,法規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日起算第3日起,發生效力。而依照總統府在28日發布總統令計算,酒駕新規將於今日生效。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