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糾結16年,台新金、彰銀和財政部三方都被卡死,有如難解的棋局。彰銀被卡在兩大股東間左右為難,多少形成彰銀業務發展的阻力;台新金則卡在要放手彰銀另起爐灶,還是等待司法還台新公道,因而錯失不少擴大版圖的良機;至於公股卡在政治壓力和市場現實之間,同樣面臨進退不得的兩難。
台新金告財政部創下金融業「民告官」首例,多年來雙方各有主張,完全沒有交集。然而,循求司法途徑本就是一條漫漫長路,這些年在一審、二審後又回到更一審,其間宣判時程總是一延再延,也使得此案愈加曠日耗時。
回顧16年多,已經歷二次的政黨輪替,如果台新金及財政部繼續各自堅持,不願退一步,沒有人能預估這場官司還要多久才能定讞。
台新金去年以出清彰銀持股為附加條件,順利合併保德信人壽並更名台新人壽,顯示台新金已逐漸揮別彰銀案,開始走自己的路。至於買賣價格怎麼才算合理,恐怕也難由司法認定,比較妥適的方式或是尋求第三方公正機構鑑價,並經雙方合意,才能讓這事圓滿落幕。
台新彰銀案在迷霧中走了16年,終於露出曙光,這最後一哩路能否在年後傳出好消息,基本取決於兩造近在咫尺的心態而已。
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人生沒有幾個16年可蹉跎,金融事業的發展也是一樣。對台新來說,完全放手彰銀,取回資金,可讓台新更加海闊天空;對公股而言,解決彰銀問題,不再創造公股外的第二大股東,才能讓彰銀自在遨遊。兩相權衡之下,台新金和財部都應該想想,是不是有必要過於堅持價格,反而擋住原本更加寬廣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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