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電機去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東元會長黃茂雄與兒子黃育仁一度大打訴訟戰,東元集團旗下的聯昌電子,去年控告黃育仁在擔任聯昌董事長期間,涉嫌簽署虛假合約,將1.5億元以上款項匯至國外第三人,沒有合約履約文件及具體交易,控告黃育仁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二路搜索,約談黃育仁到案。
東元持有聯昌33%股權,擁有4席法人董事,黃育仁因去年3月爭奪東元經營權而父子決裂、辭去聯昌電子董事長相關職務後,由東元總經理連昭智擔任聯昌董事長。
聯昌指控,黃育仁在2011年6月至2021年3月間擔任聯昌董事長,懷疑黃育仁在擔任董事長期間簽署虛假服務合約、佣金合約,將1.5億元以上款項匯往國外特定第三人帳戶,但卻查無具體交易履約事實,服務合約首年匯款百萬美元,當年度卻沒有取得發票憑證;黃育仁為白色家電採購合約給了百萬美元,但聯昌卻未接到訂單。
檢調懷疑,黃育仁等人於2018年間,涉嫌以假交易導致聯昌公司受到損害,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25日搜索二處地點,約談黃育仁說明。
針對此案,黃育仁曾公開否認掏空聯昌,指聯昌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等合約延續數年以上,是正常業務合約,沒有任何涉及掏空背信的問題。他還強調,自己在聯昌是東元的法人代表,東元也指派董事長邱純枝、總經理連昭智擔任聯昌董事,可以說聯昌是東元高度監管下的公司,這些合約他們也都一清二楚,他們是否也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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