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強化信用卡網路交易安全,近期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發卡機構開會研商並達成共識,將信用卡網路交易即時通知門檻自現行的5000元調降至3000元,且發卡機構可因風險考量採行更低的通知門檻。為利於發卡機構因應,將給予半年調整期。
金管會為使持卡人能即時掌握信用卡網路交易資訊、儘速發現可疑交易,2017年督導銀行公會及各發卡機構,針對信用卡網路交易建立即時通知機制,若信用卡網路交易單筆達5000元以上者,發卡機構會即時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方式通知持卡人。
鑑於現行信用卡交易詐欺案件主要發生在網路交易,且近年信用卡網路交易平均每筆詐欺交易金額出現降低趨勢,金管會對此在4日就強化信用卡網路交易安全,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信用卡發卡機構開會研商,並獲致上述共識。
金管會表示,現行發卡機構提供網路交易即時通知的方式多元,如部分發卡機構已提供可由持卡人自行設定通知金額門檻的行動銀行APP推播或LINE推播,或可即時寄送E-mail通知交易資訊,鼓勵民眾可依自身需求選擇便捷方式,取得自身即時消費交易資訊。
金管會表示,持卡人若遇信用卡網路盜刷事件且無可歸責於持卡人事由,則無須負擔偽冒交易損失,發卡機構還會提供免費換卡服務。不過,仍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自身網路交易安全,若對消費帳款明細有疑義,應速洽各信用卡發卡機構協助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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