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分散食品業者理賠風險與財務負擔,衛福部擴大食安法中應投保產品責任險的食品業者,1月1日起只要是有稅籍登記、具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的業者都得投保,預計有400多間業者受影響。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原先需要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的食品業者為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食藥署於2021年9月公告修正在2022年起擴大業者範圍,若是未依規定投保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表示,將持續督促食品業者落實食安法及其相關規範,在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時,可依投保內容,分攤責任風險。此外,衛生局也會有例行稽查,2021年就有13間業者因沒有投保產品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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