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勞工給付權益,勞動部18日表示,行政院正式核定《就業保險法》新修正條文,將受扶養的「無收入父母」納為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眷屬加給範圍、及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從18日起上路。
《性別工作平等法》新增產檢假與陪產檢假規定,於18日起適用。
勞動部表示,保障失業勞工家庭之基本經濟安全,擴大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眷屬加給規定,將受被保險人扶養「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眷屬加給範圍,勞工保險局將按新規定,以受扶養眷屬人數,也就是被保險人扶養無工作收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子女等,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0%加給給付或津貼,受扶養父、母可分開計算,整體眷屬加給最多加給20%。
為讓親自照顧小孩父母彈性運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津貼規定。新規上路後,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父母,可同時請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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