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舉行董事會,其中,針對創新板的上市條件進行修正,原本要求最近一年度營收不得低於1.5億元改為最近四季營收不得低於1.5億元。另外,原本投資人交易資格必須符合淨資產達1000萬元,修正為提供100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即可。

證交所表示,修正為提供四季營收主要是考量適時縮短新創公司進入資本市場籌資的前置時程,而投資人交易資格則考量避免在實務作業上嚴重影響投資人參與意願,或增加證券商審核成本及稽查風險。

另外,董事會通過基勝-KY(8427)下市案,以及來頡(6799)鼎基(6585)上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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