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LED大廠日亞化1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華碩之日本子公司ASUS JAPAN株式會社(日本華碩)及其經銷商TDSYNNEX株式會社(即「SYNNEX」,下合稱「被告等」),所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中,東京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認定被告等侵害日亞化的專利,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亞化強調,於上開判決中,法院認為華碩智慧型手機ZenFone Go(ZB551KL)以及ZenFone 2 Laser(ZE500KL)上搭載的白色LED侵害日亞化日本第5177317號與第5610056號專利,而日本華碩與SYNNEX銷售前揭智慧型手機之行為亦構成侵害日亞化前揭專利,因此法院命被告等對日亞化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亞化在新聞稿中表示,為維護公平商業活動,日亞化致力於保護其擁有的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對於任何侵權人將在任何國家採取適當及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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