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佳凌(4976)與中揚光電針對侵害營業祕密相關案件達成和解。佳凌說明,前員工現為中揚光電員工,因涉侵害公司營業秘密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相關案件包含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智訴字第20號及109年度智附民字第18號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已簽訂保密之和解協議書,將依該和解契約書之約定,撤回對中揚光電案件之告訴,其他部分因涉及當事人機密,就和解內容予以保密。此案對公司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編輯:廖小蕎)
《光電股》侵害營業祕密一案 佳凌與中揚光電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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