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領發票者要當心了!財政部賦稅署完成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自2022年1月1日起,只要是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財政部將不予兌獎。若套領發票者是已領取獎金者,財政部也會請國稅局發函追回其獎金。
至於取得大量統一發票數量、小額統一發票金額及中獎發票張數之認定基準,財政部表示不會公開。
據了解,所謂小額定義較有可能為10元以下,至於大量定義則依照國稅局內部標準,可能為數千張到萬張發票情況。
財政部也舉例,如果是單一消費者在兩個月內取得小額發票共5萬張,每張消費金額為1~7元,當期中獎發票超過400張,顯然非通常合理情形,只要無正當理由,國稅局將追回這些獎金。
但如果是200人團購小額商品,考量退貨便利性逐筆開立發票,雖有取得大量小額發票情形,只要確實有團購事實等正當理由,國稅局不會追回獎金。
賦稅署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目的在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商家逃漏稅捐,但有少數不肖人士刻意取巧冒領中獎獎金,不僅與統一發票給獎目的不合,更影響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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