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10個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超過14萬人因2年未回國,戶籍被註記為登出。內政部強調,依據戶籍法第16條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是戶籍管理措施,戶籍遷出並不是除籍,不影響國人身分。
內政部表示,政府防疫措施皆未限制國人返台,國人出境後如不便於2年回國,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即可辦理遷入登記,相關權益政府也都有因應措施,可確保海外國人權益。
按最高行政法院判例,遷徙是事實行為,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當事人既已出境,未有在國內居住的事實,就應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辦理遷出登記,未來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即可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辦理遷入登記。
對於海外國人戶籍遷出後,恐影響健保、勞保、租稅課徵等權益部分,內政部表示,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已有因應作為,例如國民年金的老年給付部分,國人出境戶籍遷出,可向我駐外館處申請開立並將經驗證「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勞動部勞保局審查。
健保方面,國人出境若未超過4年,返國恢復戶籍後可立即參加健保,不須再等待6個月。此外,行政院已召開跨部會會議,請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就業管權責事項再行通盤研議因應作為,以保障民眾權益。
#戶籍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