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雄順(2073)因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公司於110年9月14日經高雄市環境保護局稽查,執行金屬表面清洗程序製程排放管道異味汙染物採樣,其檢測分析結果已逾排放管道之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值,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0條,除須指派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環境教育講習外,並於110年11月3日發函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雄順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且進行改善,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公司已進行改善更新廢氣洗滌設備。(編輯整理:葉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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